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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通知

时间:2014-04-01作者:系统管理员点击数:

 

合肥工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通知

各位参加复试的考生:

欢迎你报考合肥工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根据教育部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精神,经初选,决定对你进行复试。

一、复试内容和形式(学术型和专业型考生的相同)

复试主要是测试考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情况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测试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口语以及专业外语水平。我校各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

(一)外语听力(英语写作)测试

英语听力测试和阅卷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测试时间为46日上午08:0008:30,地点在西二教学楼(屯溪路校区),具体考场安排请从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英语听力测试由语音室放音,考生使用无线调频耳机接收(音频耳机不能使用),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答题。无线调频耳机由考生自备,我校西二教学楼六楼有调频耳机出售,考生如果需要请在45日下午前去购买。45日下午考生可到西二教学楼测试耳机。

报考外语专业考生的英语写作测试和报考非外语专业小语种考生的外语听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时间为20144608:0008:30,地点在外国语学院。

外语听力测试和英语写作测试考试时间均为30分钟,满分40分。

(二)专业课综合笔试

专业课综合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46日上午09:0011:30,满分值为150分。地点为西二教学楼(屯溪路校区),具体考场安排请从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专业综合课笔试内容为我校201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上公布的复试内容。

(三)外语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

英语(报考外语专业的第二外国语)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由各学院在46日下午至7日完成,具体安排由各学院负责通知。

报考非外语专业小语种考生口语测试由外国语学院负责具体组织。测试时间为46日下午,地点为外国语学院。

外语口语测试满分值为40分,综合面试满分值为100分。

对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视作不合格,不予录取。

具体实施办法参见《合肥工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口语测试复试实施办法》。(可在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MBAMPA考生的面试由管理学院自行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请和我校管理学院MBA/MPA管理中心联系。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阶段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由各学院于45日自行组织。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在网上公布。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成绩中任何一门低于60分的,视作加试不合格。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后面的复试,不予录取。

(五)综合成绩计算

每位考生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测试成绩(或英语写作测试成绩)+外语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值为830分)

各专业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

二、资格审查

1.非同等学力资格审查

非同等学力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各学院于201445日组织进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请于45日到校招办(屯溪路校区二号办公楼203室)补办),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和大学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电话联系各学院或上网查询。部分考生学籍学历审核待确认,请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务必提供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同等学力资格审查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由校招生办公室于201445日组织进行。时间为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专科毕业证、大学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还应交验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者考试成绩单(425)原件,地点在屯溪路校区二号办公楼203室。

未验证或验证不合格的考生不可参加后面的复试环节。

关于同等学力的说明:

201291日前的专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11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复试。

若考生在报名时填写错误,应在复试资格审查前到校招办办理更改手续,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体检

所有参加本次复试的考生均应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统一安排在校医院(屯溪路校区)进行。为了保证体检能顺利进行,请考生在45日下午~8日期间到校医院一楼收费处交费领取体检表,体检费60/人。体检时间为478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在校医院(屯溪路校区)。请每位考生准备1张一寸免冠照片。

四、几点说明

1.保留入学资格

凡拟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应届本科毕业生还是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校学习的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为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申请表从研究生招生网自行下载)。办理截止日期2014412日。

2.在职报考考生被录取后要到研究生招生网下载统考委托培养协议书,单独考试的考生下载单考委培协议书,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一式三份)后,于419前交(寄)给报考学院,否则不予录取。

3.经公示拟录取的考生到各学院领取《调档函》及《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表现调查表》(其中定向、委培考生不需领取《调档函》,只领取《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表现调查表》),由本人所在院校或者单位填写意见后连同考生人事档案一并于56日前(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在毕业后)寄到各学院分党委办公室。

4.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缴纳加试费。非同等学力考生标准为每人80元,同等学力每人120元。

5.我校在开学后将对录取的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将坚决取消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6.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和体检,否则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各学院联系电话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001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055162901553

002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055162919306

00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55162904548

004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055162901409

005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055162901385

006

化学工程学院

055162901547

007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055162901736

008

建筑与艺术学院

055163839691

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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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162901542

010

电子科学与应用物理学院

055162919109

011

管理学院

055162904976

012

马克思主义学院

05516383121762901535

013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055162901506

014

数学学院

055162902796

015

外国语学院

055162901703

016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55162901960

017

经济学院

055163831807

018

医学工程学院

055162901285

019

管理学院MBA中心

055162904981

020

科学技术研究院

055162901113

合肥工业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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