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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合肥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

时间:2015-03-16作者:系统管理员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合肥工业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就复试环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办法说明  

    201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包含外语听力(英语写作)测试、专业课综合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口语测试。外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综合笔试由学校集中统一安排;综合面试、外语口语测试由各学院安排实施。

    报考我校MBA、MPA的考生、单独考试的考生,复试工作由相关学院自行组织实施。

二、复试流程说明

(一)报到、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负责。复试资格审查时间:3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咨询相关学院。

    审查要求:

    非同等学力考生,要审核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交验本人学生证原件),同时收取考生在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原件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学生证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要审核准考证、身份证件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者成绩单(≥425分)原件。(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和经济学院对同等学力考生的附加要求由学院在复试前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审查人在考生初试准考证上签字后加盖学院研究生教务公章。未验证或验证不合格的考生不可参加复试。初试准考证丢失的可于3月20日到学校招生办公室申请重新打印。学籍学历审核待确认的考生,务必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内容及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内容以招生简章为准。复试时间为3月21日~ 22 日。

  1.专业课综合笔试

    专业课综合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时间:3月21日上午08:30~11:00,满分值150分。测试地点:屯溪路校区西二教学楼。

  2.外语听力(英语写作)测试

    英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测试时间:3月21日上午11:30~12:00,满分值40分。测试地点:屯溪路校区西二教学楼。英语听力测试由语音室同步放音。考生使用无线调频耳机(音频耳机不能使用)接听测试内容,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答题。无线调频耳机由考生自备。3月20日下午,西二教学楼语音室播放有关语音,供考生测试耳机。(另,为方便考生,3月20日下午,我校西二教学楼六楼语音室有调频耳机出售。)

    小语种考生的外语听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测试时间:3月21日上午11:30~12:00,满分值40分。测试地点:外国语学院。

    报考外语专业考生不参加听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英语写作测试。测试时间:3月21日上午11:30~12:00,满分值40分。测试地点:外国语学院。

  3.外语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

    英语(报考外语专业的为第二外国语)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由各学院在3月21日下午至22日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请咨询相关学院。小语种考生口语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请咨询外国语学院。

    外语口语测试满分值40分,综合面试满分值100分。

    具体复试实施办法,请浏览相关学院网页。

  4.其他与复试相关的工作

(1)单独考试考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的复试由相关学院自行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请咨询相关学院。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满分值100分。考试由相关学院统一组织。加试时间、地点由相关学院通知考生。(加试环节务必在复试之前完成)

    同等学力考生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中任何一门低于60分的,视作加试不合格。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后面进行的复试,更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可以不加试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但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加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进行体检,体检不符合录取标准的,不予录取。体检统一安排在校医院(屯溪路校区)进行。请考生在3月20日下午~23日期间到校医院一楼收费处交费领取体检表。体检费60元/人。体检时间:3月22~23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00。请每位考生准备1张一寸免冠照片。

三、录取办法

    录取以参加同批次复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为依据,择优录取。

    报考各学院考生综合成绩测算方式:

    每位考生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专业课综合笔试成绩+外语听力测试成绩(或英语写作测试成绩)+外语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值为830分)

    特别说明:

    对于各学院考生综合面试(100分)得分低于60分的,视为综合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部分学院对专业课综合笔试的成绩也提出明确要求,请考生关注学院网页上公布的复试实施办法。

四、其他说明

   1.拟录取的考生,如要入住学校宿舍的,在复试后,要及时向学院咨询有关事宜,并办理相关手续。

   2.拟录取的考生,录取方式为定向的,在复试后要及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协议书可从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

   3.拟录取的考生,复试后,要领取《调档函》和《思想政治表现调查表》。其中定向考生不用领取《调档函》,只领取《思想政治表现调查表》。《思想政治表现表》由所在单位填写,并连同考生人事档案一起于4月21日前寄到各学院党委办公室。(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寄出)(表格电子版可在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文档下载里面自行下载)

   4.拟录取的考生,均可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再入校学习的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为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办理截止日期:2015年3月27日。双肩挑免试研究生均应保留入学资格2年。(申请表从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自行下载)

   5.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缴纳加试费。非同等学力考生标准为每人80元,同等学力每人120元。

   6. 在开学后,我校将对录取的考生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将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